2009年7月15日晚上九点多钟,娄底市中共恶警直接闯入多名法轮功学员家中绑架法轮功学员和抄家,绑架曹贡勋、刘新平、周庆峰、欧阳钟及其妻子袁求娣、邓莲珍等人。
2009年7月20日娄底市一批恶警又闯入多名法轮功学员家中绑架和抄家,绑架李再英及谢闺荣等人。2009年9月9日恶警骗开摩托车出租的贺锦林说送到钓鱼的地方,到偏僻处来一辆警车将贺锦林绑架。
二零一零年八月六日,有家属到娄星区法院要求无罪释放修炼真善忍的家人,法院人员称八月十一日“会有结果” ,意思是法院将对这些法轮功学员进行冤判。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法院在2010年8月3日秘密非法重判了九名法轮功学员,分别将曹贡勋非法判刑十年,刘新平非法判刑九年,周庆峰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欧阳钟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贺锦林非法判刑二年,邓莲珍、谢闺荣、李再英、袁求娣各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被非法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对“一审”枉判不服,已提出上诉。
参与非法庭审的人员还有庭长刘继红,审判长周敏,陪审员谭小桂、谭金梅,记录员金雪涔。检察院的刘刚。娄底市娄星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兰琳、副大队长李刚军、中队长王学军,民警:贺元潮、唐雨莹、胡建业、曾海平、黄国强。娄底市涟钢公安局钢城分局:陈善华、刘隆平、龙志生、刘克华、伍映芝、蒋浩洋、梁志训、王洪明、刘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