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六年六月份,詹丽华再次被邹城市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姓姚的警察、曲阜六一零李明和她单位六一零周光明等人直接绑架到济南劳教所,她家里再次被非法抄家,笔记本计算机、打印机、自行车等个人物品被抢走,至今也没归还。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铁西派出所警察及铁运处“六一零”周广明等人,将法轮功学员韩凤然(男,约五十五岁)绑架到“济南法制学习班”(非法劫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刘干干在大东车站当班中被铁运处公安科610办公室周广明、车务段书记张连方、值班主任张吉利等伙同兖矿集团保卫处610头目刘鹏等人蓄意密谋绑架,在所谓“法制教育中心”被迫害致不能行走。当地610还在欺骗家人,互相推脱不报实情。
此次绑架是由集团公司公安保卫处610办公室授意,铁运处书记冯振国签字,公安科610头目周广明为主谋非法实施的,有预谋对信仰“真善忍”大法的学员的迫害行为。他们都是以阴谋欺骗,用领导谈话为名骗出,邪恶之徒直接绑架学员到山东洗脑班迫害,事后在谎言欺骗家属说让刘干干学习两天。这样的绑架案例在铁运处是第三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