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6日,在黄岛区政法委及公检法司几家机构私下商讨决定后,由黄岛区法院刑庭庭长陈大平及李明等人秘密到黄岛看守所对王占所宣布了四年的非法判决。王占所当场上诉。
在此过程中,黄岛区法院没有通知王占所家属,也未向他们递送判决书。家属向刑庭庭长陈大平索要判决书,她宣称“法律规定不能给你们”,公然执法犯法。也看出当局对王占所律师的案件非常恐慌,这也从侧面证明了他们知道这个案件的办理过程都是违法的,所以生怕他们的非法行径被外界得知。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底,青岛市中级法院对王占所上诉一案枉法作出“维持原判”的决定。在此过程中,不仅两次阻止王占所家人为其聘请的律师会见王占所,并且多次向王占所的家属谎称王占所自己拒绝聘请律师。
据知情人透露,在整个非法调查并审理该案件过程中,黄岛区公检法司及青岛市中级法院串通一气,都向王占所隐瞒了其家人为其聘请律师的信息,反过来又欺骗其家人说王占所自己拒绝聘请律师,以达到阻止律师做无罪辩护。其中,黄岛区610头目邓焕礼,黄岛区检察院的吴迪,滕召萌,黄岛区法院的陈大平,黄岛看守所的王积忠,青岛市中级法院的任某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