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954
编号:
E000060161
中文姓名:
陈新国
姓名拼音:
Chen Xinguo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兰陵县(原苍山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局长-李曾刚。
刑侦大队:队长-潘云峰,指导员-赵凯。
刑侦大队一中队:队长-姚文成。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苍山县公安局公安局国保大队长。

2009年8月19日下午,新兴镇派出所副所长王平带两名恶警以回访的名义闯进孟斐老师的家中,非法抄家并强行绑架孟斐。苍山县公安局公安局国保大队长陈新国亲自上阵刑讯逼供。先是把孟斐铐在铁椅子上,把孟斐的腰带、鞋子扔掉,用拳脚、木棍、橡皮棍等轮番击打孟斐的头、脸、胸膛、胳膊、小腿等处,陈新国还把孟斐的头发揪掉了一绺。孟斐不配合邪恶的任何指使和要求,610头子冯康宁恼羞成怒,指使群恶警强制孟斐在他们伪造的审讯笔录上签字,他们打骂吼叫,几乎把孟斐的手指头掰断了,恶人终未得逞。

查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迫害法轮功学员孟斐致生命垂危的责任人的通告(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公安局局长申延军,国保大队队长陈新国,警察冯康宁;新兴镇派出所所长常健;王村男子劳教所(山东省第二劳教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沂蒙“官匪”恶行面面观(十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24/233990p.html
山东苍山县优秀教师孟斐十年遭迫害纪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6/山东苍山县优秀教师孟斐十年遭迫害纪实-23333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