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060456
中文姓名:
周雯君
姓名拼音:
Zhou ?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洪山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武昌区民院路789号 电话:027-87424417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法院书记员。

2000年2月22日许国莲被非法拘留,同年3月22日被非法逮捕关押于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2000年6月洪山区法院对许国莲非法开庭,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以武洪检刑诉〔2000〕111号起诉书非法指控被害人许国莲,于2000年6月1日向法院提起非法公诉,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钱圣出庭非法公诉。在整个非法庭审过程中,没有辩护律师〔不允许请辩护律师〕的辩护司法程序,也不允许许国莲自己辩护,旁听席没有一名被非法庭审人的家属,完全成为检察院的一言堂的非法公诉。

2000年11月28日许国莲被洪山区法院以(2000)洪刑初字第167号刑事判决书枉判3年。2001年2月23日武汉市中级法院以(2001)武刑终字第111号刑事裁定书非法维持原判。于2001年初非法关押在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现已被迫害致死。

参与此案迫害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洪山区原政法委书记,洪山区“六一零办公室”主任、成员,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局长,洪山区法院党委书记、院长,审判长徐中泉、陪审员陈长林、王建新,书记员周雯君,洪山区检察院检察员钱圣,武汉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徐正翔、审判员陈穗、代理审判员徐正武、书记员吴艳,武汉市第一看守所,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政委韩汉云、副政委蒋春。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武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部份案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12/武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部份案例-23354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