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7日法轮功学员钱有云被江夏区公安分局非法逮捕。被非法关押于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江夏区法院对钱有云非法开庭,武汉市江夏区检察院以武夏检刑诉〔2000〕24号起诉书非法指控被害人钱有云,于2000年4月12日向法院提起非法公诉,武汉市江夏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同栋出庭非法公诉。
2000年11月15日钱有云被江夏区法院以(2000)夏刑初字第45号刑事判决书枉判3年。于2000年底非法关押在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现已回家。
江夏区法院党委书记、院长赵瑞、审判长徐斌、陪审员徐慧兰、安金泉,书记员李晓雁,江夏区检察院检察员张同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