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法輪功學員胡桂芳在草池街上向世人讲真相被人舉報,三岔派出所副所长陈强、草池片警谭林和政府人員於二十一日到胡桂芳家中非法抄家,非法拘留胡桂芳十五天。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大法弟子吴明书和方正蓉被绑架,在途中,警察还用吴明书身上的皮带捆住他的双手,安居国安谭林和周林在车上对吴明书拳打脚踢,当时就被他们打得满脸是血,到吴明书家之后,他们在家里旁若无人,大肆抄家,抢走了三张师父法像、五十个师父讲法碟子、七个播放器、四十多本大法书籍、七个不干胶、八桶(红、黑)喷漆、两个喷字的范本、漆刷两个、小条幅 二十条、一丈长的大条幅一条,警察还把搜出来的东西一一拍照,所有用来救人的东西被洗劫一空。他们把家里翻箱倒柜,衣服、家什扔得满地,还把孙儿用毛笔写在门上和墙壁上的大法标语用黑漆抹掉,还把村支书袁希俊和村长李明海叫来观看。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安居国安谭林和周林强行给吴明书戴上脚镣手铐,一周后,谭、周二人又来看守所对吴明书进行非法审问,逼说出资料的来源及与谁有联系,吴明书拒绝配合。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安居国安谭星、杨大队长与石洞乡综治办的于奇、张扬、村之书、袁希俊及村长李明海七人驱车来到看守所,叫吴明书交六千元钱就回家。
回家后一个月后。安居国安谭林打电话叫吴明书到国安大队。吴明书没去,两天后,安居国安谭林和周林及杨大队长又开车来的吴明书家。杨大队长说:“你如果看到法轮功学员有什么活动就告诉我们。”我说:“我不认识其他人,没法告诉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