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85
编号:
E000062212
中文姓名:
吴苹蓉
姓名拼音:
Wu Pingr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华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绵阳新华劳教所管理科科长 余兴才;0816-2280410
绵阳新华劳教所: 郑科长;13320913567
宋主任;0833-2967661
新华劳教所二大队队长龙礼平,安县人,专门指使犯人行凶。
四大队五中队电话:0816-2830117 赵瑜
管理科电话: 0816-2280410 邓刚
恶警有:邓刚、付卫东、邓涛、董海波、杨帆(经常亲自出手打人,用电棍电,二零一一年其曾用钢尺(约1.5米长、3.5厘米宽、0.35毫米厚)把普犯的肋骨打断。)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绵阳长虹集团驻新华劳教所技术员。

二零零九年二月一日起,新华劳教所一旦所谓“转化”之后,随后就强迫法轮功学员做奴工。每天至少十小时以上。 加班是家常便饭,几乎是天天加。其中有给绵阳长虹集团的虹润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子产品,二零零九年十一月,绵阳长虹集团董事长赵勇还亲自到新华劳教所考察。为此该公司将其工厂的生产线拆掉,安装到新华劳教所,俨然把工厂搬到了劳教所,致使该工厂数百人失业,该公司的驻所技术员叫吴苹蓉、田某,他们与恶警相互勾结,残酷奴役法轮功学员,常常是到了下午四点过了突然说有“急件”,逼迫每天晚上都加班。劳教所规定按人头每人每天上交8元钱,到了大队就要每人每天做15元,到了班组每人每天得做20元甚至更多,就这样层层加码,除了吃饭都是加班,有时到深夜十二点不准睡觉,至次日二点。

劳教所被关押人员生活标准非常低,二零零零年的时候就是每人每月120元的生活标准,到了二零零九年,物价已经上涨了许多倍,仍然是这个标准;加上长期的加班,精神压力大,致使劳教所的很多被关押人员出现营养不良,四肢无力,行走困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29/二次被劳教、三次被关洗脑班-樊海东控告江泽民-327253.html
四川新华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22/22865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