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区国保大队孙凤文等对大法弟子张丽华非法审讯,之后把本案移送阿城区公安分局预审科郑一明。二零一零年十月十日阿城区公安分局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的莫须有罪名对张丽华进行刑事拘留。同年十一月五日,阿城区检察院以相同的罪名批准逮捕。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阿城区法院对张丽华非法审判,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阿城区法院对张丽华非法判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