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零年七月下旬,郭春芳去遂宁公园参加集体炼功,被遂宁南强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下午被回马镇派出所指导员张杨、和学校校长绑架到回马镇派出所叫郭春芳写“保证书”,郭春芳不配合他们,派出所就把郭春芳送到大英拘留所,两天后,被学校校长和镇教管站熊寿全接回家。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安居国安谭星、杨大队长与石洞乡综治办的于奇、张扬、村之书、袁希俊及村长李明海七人驱车来到看守所,叫吴明书交六千元钱就回家。吴明书说:“你们把我家抢了个精光,家徒四壁,哪还有什么钱?”后来村支书和村长交了六千元钱,吴明书才结束了三十七天地狱般的非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