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八月的一天晚上,新宾县法轮功学员刘丽新、要崇秀(腰崇秀)在旺清门镇时,遭旺清门镇派出所绑架。她俩被当地警察扣押一宿。第二天,法轮功学员刘丽新、要崇秀被扣上“扰乱公共治安罪”,由旺清门镇派出所所长朱明智同意签字后,把她俩劫持到新宾县公安局,再由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史俊民同意签字,之后将她俩劫持到抚顺市南沟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