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起,王继华一直卖力追随迫害,致使当地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到严重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一天早上,黎忠明与其他法轮功学员在河边炼功,高坝公安分局的科长,六一零人员王继华领一帮人来把他们强行带到高坝公安分局,一直到晚上才放她们回家。
二零零零年八、九月份,高坝公安分局办洗脑班,王继华强迫黎忠明等几个法轮功学员在公安分局洗脑迫害一周。
二零零一年元月十七日晚上八点,六一零王继华把她们绑架到高坝公安分局,又把她们劫持到泸州市灯杆山看守所非法关押,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达半年之久,六月十五日回家。
六月十八日奔赴北京,王继华把黎忠明投进看守所,将黎忠明送往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二年六月被非法劳教回来,得知王继华到在此期间到她的单位里从她的工资中直接抢走二百六十元钱。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九日黄朝珍再次被非法劳教迫害,因身体太差被劳教所退回。 黄朝珍经常遭到当地警察王继华、社区主任刘登宣等人的骚扰,维持正常生活都很困难,不得不外出打工谋生。
二零一五年五月,泸州法轮功学员斯道珍在菜市场散发真相资料,被绑架到高坝派出所,警察王继华打电话叫斯道珍的女儿毁掉母亲放在家里的大法书籍、炼功带等,企图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在高压恐惧下,斯道珍的丈夫与女儿被王继华胁迫参与迫害,毁掉了大法书籍、炼功带、光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