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065468
中文姓名:
周黎明
姓名拼音:
Zhou Limi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兴隆台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兴隆台区法院: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云汇北路1号,邮编124010
院长孙晓时、副院长齐学民
法官:齐绍、卜微微、王冰、任亚妮、姜永超、陈娟、谭秋月、吕静、齐绍海、卫强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兴隆台区法院审判长

2006年2月20日又重新给大法弟子鲍俊岑非法开庭。法庭上审判长周黎明问大法弟子的出生年月日,回答后,大法弟子说的与他那(材料)上不符,被大法弟子当场指出说:那上是错误的。当时公诉人念其中的一封信的前半部份都是教人劝善的内容,后面就没敢念。在大法弟子们第二次非法开庭中,律师为大法弟子们做了无罪辩护。在公诉人念案卷时,肆意捏造事实,被律师发现他们的诉状与给律师的不一样而遭到质问。律师指问:你念的在哪儿?大法弟子的这页上怎么没有?四天后,检察院自动的撤诉了,没有结果。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盘锦法轮功学员鲍俊岑被迫害经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27/辽宁盘锦法轮功学员鲍俊岑被迫害经历-24591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