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5
编号:
E000065631
中文姓名:
钟华
姓名拼音:
Zhong Hua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黑龙江省戒毒所(黑龙江省戒毒中心)
工作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太平区先锋路副239号
事件相关责任人:
省劳教局0451-82725638(办),局长0451-82724371,
戒毒所:总机0451-82412884,办公室0451-82424098,0451-82412172,0451-82424012,
管理科:0451-82447047,0451-82415994,
苇河林业局:
李伟生0451-53403849(610办)
张铁力0451-53403633,警察
鞠青松0451-53403866派出所所长
宋建成警察
郭子刚0451-53402489,政法委书记
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
办公室电话:0451-2424046
管理科杨科长:0451-2424093
所长:刘勇义(男) 副所长:陈桂清
教导员:宁丽新 副教导员:牛晓云
一中队队长:赵伟 指导员:孙宝莲 副队长:张玉苏 、 刘巍
管教:宋之雨(男)、张旭(男)、王丹(大)、王丹(中)、张春景、刘明、张力维
二中队队长:李全明 指导员:张丽 副队长:刘祝杰、王丽梅
管教:尹娜、王冰、王丹(小)、王颖慧、杜晓波、董管教(男)、邓玥璐、何秋红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哈尔滨戒毒女子劳教所警察。

2006年12月27日上午十点钟,哈尔滨戒毒劳教所四大队的教导员张丽把勃利县朱兰英从地下室生产车间找回来,以不写作业、背所训为由,施行关小号、坐老虎凳等迫害。朱兰英喊「法轮大法好」抵制进黑屋上刑,四大队队长孙宝莲、恶警李丹、王丹、钟华、何秋红等七个警察把朱兰英连推带拽,推倒在地上往老虎凳上抬,拽头发拽了一地,何秋红穿着大棉皮鞋使劲踢朱兰英的腰,朱兰英痛的喘不上气。朱兰英被抬到老虎凳上扒光上衣,嘴给用胶带粘上,在老虎凳上手脚都被铐上,坐了五天,脚脖子都被铐的露出骨头,一动就钻心的痛。朱兰英的腰被她们踢坏,二十多天不能动,她们还逼朱兰英到车间去干活。

2011年3月份的一天,狱警赵旭辉、钟华把张淑英叫去谈话并作笔录。张淑英问她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她们说是例行谈话,定期了解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的思想动态。她们面带微笑,和颜悦色,让张淑英畅所欲言,谈谈张淑英的得法经历和对法轮功的认识并让她签字画押。

几天后,走廊的大板上公布张淑英被特别加期1个月,理由是坚持修炼法轮功,用他们的话说是,思想顽固。张淑英立刻找到钟华问明原因,她推说:“不是你们自己签字认可的吗?不放弃信仰就得加期,有文件规定。”

和张淑英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另外3名法轮功学员,方正的刘少华、伊春的张林文、密山的陈敏。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勃利县朱兰英遭迫害情况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16/黑龙江省勃利县朱兰英遭迫害情况-301536.html
张淑英自述在哈尔滨戒毒所遭受的严重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9/12/张淑英自述在哈尔滨戒毒所遭受的严重迫害-24653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