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6
编号:
E000065761
中文姓名:
曹进财
姓名拼音:
Cao Jincai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饶河县看守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饶河县看守所恶警。

二零零零年十月有一天,饶河县看守所恶警魏新中、曹进财、纪承新把打印好的污衊法轮大法创始人和法轮大法的单子让饶河县法轮功学员刘翠云签字,她拒绝签。当时她前夫、她哥、她侄子、书记王义基在场,他们利用家人给她施加压力,无奈之下,她违心地签了字。她被非法拘留了四个半月,她哥和姐姐被勒索了一万元钱,其中包括三千元钱的所谓“保证金”,她手里现在还有收据。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七日下午一点钟,“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张续光、王维强、刘立心、安全局国保大队周本成、魏新中、曹进财、饶河县政府张金卓、公安局赵红等人像土匪一样扒开饶河县法轮功学员刘翠云家院门墙,闯进她家来。他们问她王亚君去哪了,她说不知道。他们没有任何手续就把她绑架到了安全局。这些流氓警察在她家,把她所有的法轮功书籍都给抢走了,并胁迫她女儿魏红在逮捕证上签字,女儿不懂就签了。她女儿说“法轮大法好”,女儿伤心地哭了。下午四点钟,女儿和她父亲去安全局要她,被魏新中给撵了出来。

在中途这几个不法之徒在饭店吃饭,让她吃,她没吃,她给饭店老板讲法轮功真相:天安门自焚事件是假的等。晚上,镇政府的张金卓和一个公安局的人在旅店,监视了她一宿。 第二天,她被劫持到饶河县看守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刘翠云遭受的酷刑折磨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27/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刘翠云遭受的酷刑折磨-24594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