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左福生是福州市铁路分局干部,于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在上班的路上,被福州市国保支队恶警严名坤、林峰等人绑架,恶警抢去左福生的私人钥匙,入室非法抄家,并将左福生被非法关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一个多月之后,左福生家人控告国保支队恶警林峰、严名坤绑架并超期羁押左福生。二零一一年四月,经律师查询得,邪党恶警二月二十五日就对左福生偷偷下了逮捕令,不通知他的家人。于是律师依法向仓山检察院递交了《请求依法监督和纠正福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在刑事诉讼中的侵权行为》,但仓山检察院至今未做任何处理。
之后,福州市国保支队恶警林峰、严名坤有恃无恐罗列编造证据,把非法抄去的左福生家人的电脑及私人物品,也凑进所谓证据清单中,就连左福生老母亲的音乐光盘也未幸免,不够还编造一些证据, 就是这样的一份非法“公安起诉意见书”,堂而皇之进了仓山检察院。律师查阅后,依法向仓山检察院递交了《关于左福生案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意见》,指出: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不能支持和证明其指控观点,《起诉意见书》所指控犯罪事实不能成立。建议:依据《刑事诉讼法》疑罪从无原则,对左福生作出不起诉决定。
仓山检察院与公安局把“公安起诉意见书”二次退回市公安国保支队补充所谓的“证据”。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左福生家人突然得知,仓山检察院已将左福生起诉到仓山法院。这个由原来的“证据不足”,已变成了仓山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曹永康口里的“有充份证据”。
左福生家人先后两次(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十月二十五日)控告国保支队林峰、严名坤和仓山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曹永康、刘颖非法超期关押左福生后,福州市610两次下令企图绑架左福生的家人。第一次绑架是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六日早上八点多,第二次绑架是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早上八点多。
福州市铁路分局干部、法轮功学员左福生被不法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其妹妹左秀云同母亲控告福州国保支队林峰、严名坤和仓山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曹永康、刘颖非法超期关押,中共当局有关部门非但不处理这些公检法人员执法犯法的行为,反而绑架了左秀云,并在二零一二年二月底非法庭审左福生。被非法关押了三月多的左秀云,目前生命垂危;八十岁老母三天来不吃不喝整天以泪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