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6
编号:
E000067553
中文姓名:
曹吉兴
姓名拼音:
Cao Jix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清原县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检察院有关人员:
办公室     宅电     手机
一科科长(主管批捕的):丑纯众
53030141 53022098 13941309578
二科科长(主管审判的):范东风
53030142 53029969 13841332879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检察院检察官。原清原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五日清原县清原镇法轮功学员张金生被抚顺市国家安全局绑架。二零零四年九月六日清原县法院对张金生非法开庭审判,检察院的曹吉兴、范东凤非法罗列罪名,进行所谓的公诉,对张金生进行迫害,最后清原县法院出笼非法判决:张金生教别人上明慧网判八年;张金生在法庭上喊“法轮大法好”判五年,共冤判十三年。

参与迫害张金生的公检法人员有:清原检察院的曹吉兴、范东凤(非法罗列罪名加害张金生);非法审判审判长华玉哲、陪审员于波及刘伟、书记员彭晓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16/曾遭十三年冤狱-辽宁清原县张金生又被构陷到检察院-390074.html
抚顺市清原县法院11名法官遭恶报被审查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4/8/3/抚顺市清原县法院11名法官遭恶报被审查-295530.html
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概述(2)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12/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概述-2--25039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