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3
编号:
E000068028
中文姓名:
曹建明
姓名拼音:
Cao Jianm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最高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省、市、县):北京东城区
最高检察院现任最高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曹建明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电话:(010)65209114(查号台)、举报电话:010-65252000、65592000
迫害事实:
上海最高法院副院长。中共中央政法委头目之一,中央政法委成员,中央610领导小组重要成员,现任最高检察院院长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一伙发动迫害法轮功,曹建明紧跟江的迫害政策,在当时中共媒体喉舌新华社的通稿中曹公开发表诽谤法轮功的言论,诽谤法轮功创始人。一个月后,一九九九年八月,曹建明从华东政法学院院长被提升为中共最高法院党组成员、国家法官学院院长,开始步入其政治生涯也即犯罪生涯的开启。

曹建明因积极迫害法轮功曾被列入恶人榜,自诉江以来,中共最高检察院违规操作,擅自将数万件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诉江的控告状返回各地,导致大量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有的被非法判刑甚至仅仅因为诉江就遭迫害致死。

指挥、策划、组织、操控上海各区县街道乡镇机构、各邪恶关押场所对法轮功进行迫害、对上海发生的大量冤狱、致死、致残案件负有首要责任人。

其中,上海市高级法院驳回十多年来的所有法轮功学员的所有上诉冤案而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八日,“世博倒计时五百天”之际,中共上海各级机构,特别是专制工具,包括“反教协会”等,纷纷着手制定二零零九年迫害计划。从市到各区县、街道、乡村,国保特务、公安横行,居委、坏人监视告密,媒体文宣造谣煽惑,学校蛊惑毒害,公检法枉法劳教、诉讼、重判,关押场所酷刑折磨、投毒、虐杀,猖獗疯狂。

二零一七年一月,曹建明又出台违背宪法和国际法的最新司法解释。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28/中共两高头目周强、曹建明主要犯罪事实-344839.html
上海十二年迫害真相(五)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22/上海十二年迫害真相-五--24971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