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下午三点,南充市顺庆区“六一零”头目张光祥,顺庆区法院法官许文英(女),顺庆区检察院、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公安局警察等十多人闯入法轮功学员赵德琼的家,拥挤在客厅,许文英进入卧室,到已被迫害的卧床不起的赵德琼的床前,宣布说:“赵德琼,你被指控犯了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等你五分钟,如果你配合的好,判三年缓期执行,工资照发,你如果不配合,马上执行判刑三年,工资全部扣除。”在没人答理的情况下,许文英继续说:五分钟到了不说话,表示你同意了,判刑三年,工资全部扣除。
南充市顺庆区法院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七日将章军,以“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枉判刑2年半。勒索罚款5000元。章军当庭向枉判他的刑庭庭长许文英表示不服,要求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