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6月14日深夜至6月15日凌晨,铁锋区刑警队三个喝得醉醺醺的恶警(其中一个叫李鬼,另两个姓名不详)除了打骂之外,动用电刑,多次给大法弟子“过电”(两手缠上电线,大法弟子听到他们“呼呼”的在摇一个机器。。。。。。)电得大法弟子全身震颤,死去活来,那两个不敢报姓名的恶警,衣冠禽兽,竟然动手扒大法弟子的衣服,嘴里还说着难听的话,被大法弟子强烈制止。最后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给大法弟子编造了用上网卡下载、用打印机打印(大法弟子根本没有上网卡,根本没有找到打印机)的“证据”给大法弟子非法定罪。
铁锋区检察院的赵玉玲,执法犯法,明知证据是假的,竟公开出庭做假证诉讼。家人给大法弟子请了两名律师,他们出于正义,准备了材料为大法弟子辩护。第一次刚刚开庭,律师刚要说话,突然不说明任何理由,法庭宣布结束了。后来律师透露说,大法弟子们可能要被阻止出庭。当时大法弟子正在努力出庭,大法弟子会力争的。大法弟子质问:当年“四人帮”都可以请律师,法轮功为什么就不可以?几天后又开庭了,结果,律师没有出庭。大法弟子质问为什么律师没到?代理审判员王娜却撒谎说律师在外地赶不回来了。如此,铁锋区公检法部门狼狈为奸,在编造出来的假“证据”下,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大法弟子四年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