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八日,大法弟子刘长会在赶集的路上,被撒莲乡工作人员李定敏、付学松劫持到乡政府洗脑班强制洗脑。手段有:冲洗厕所、清除公路两边污泥、沿街跑步、扫街道、顶着烈日走正步、强迫看听污蔑大法和大法师父的录像、强迫收缴每天十元的生活费和每天十元的学习费(刘长会拒交),共被迫害了十天左右。参与迫害人员有:李定敏、付学松、江永康、白廷飞、陈小平等。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杨国树、王元品、徐天福、李兴良等十几个法轮功学员在马路边学法,由何明树(当时撒莲乡党委书记,现任米易县教育局长)带队,还有陶云春、陈小平、唐礼华、白廷飞等人把他们包围,被挟持到乡政府训话,陶云春还谩骂诋毁大法和师父。十几个学员的家都被非法查抄,抢走他们的大法书、大法音像带、录音机等。陶春云等人向每人勒索现金100元。随后他们又被挟持到撒莲乡洗脑班强行洗脑,每天被罚跑步,扫街,掏阴沟,逼迫写“三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