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06
编号:
E000074816
中文姓名:
蒲元斌
姓名拼音:
Pu Yuanbi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蓬安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相如镇相如大道151号 邮编637830
蓬安法院电话:0817-8631616
值班电话:日8631633、夜8631635、夜8631625;传真8631612
院 长张 云(女)办8631813、13890778787
副院长刘建菊(女)办8632496、13508086538
副院长杨 强 办8631829、15908479333
副院长方成文 办8631819、13890726933
刑庭:8631616
庭长蒲元斌 办8620216、18990783928
审判员唐鹤龄(音)、陪审员刘应科、书记员姜琳。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四川省蓬安县法院法官。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南充市蓬安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淑文、张丽宏、敖光英、谭孝杰进行非法审判。其中王淑文被非法判刑四年,谭孝杰被判三缓四,张丽宏被判二缓三,敖光英被非法判两年半,缓刑三年。目前,王淑文已委托其家人代为上诉。敖光英、谭孝杰也提出书面上诉。

法庭上,法官极力阻挠、随意剥夺法轮功学员的陈诉权、质证权、自我辩护权及最后陈诉权。王淑文在法庭上讲述自己修炼大法后身心受益的事实真相、善劝旁听者及迫害者分明是非、善待大法的过程中,遭到审判长蒲元斌多次强行打断。

参与非法一审人员:蓬安县法院:刑庭庭长蒲元斌、审判员唐鹤龄(音)、陪审员刘应科、书记员姜琳、蓬安县检察院公诉科的二位检察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蓬安县四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14/四川蓬安县四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26656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