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庭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于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在牡丹江看守所(牡丹江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秘密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等。家属到法院责问:为什么开庭不通知家属!法院方竟称:什么刑事案子都通知家属,就是法轮功的案子开庭不通知。
据悉,参与庭审迫害的有牡丹江市政法委副书记、“610”头子赵珉、政法委的李高阳、国保支队政委杨丹蓓、国保支队队长李哲、彭福明、华电分局刘志刚、爱民公安分局孙强、爱民区检察院左强、先锋分局警察、爱民法院人员、看守所所长张爱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