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务保障部:肖莉红0817-7222021。
案件管理部:张颕川,肖航0817-7216932。
民事行政检察部:覃燕,刘歆,刘彦权0817-7216993。
未成年人检察部:罗海容,张志鹏0817-7216986。
刑事检察部:蒋勇全,马君,邓志武,彭丹,彭俊,何楠,鲜冰英0817-7216877。
仪陇县检察院 四川省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130号 区号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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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唐 蔚 7220671 1529822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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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科长:何新焕 7216877 13890774275
公诉科科长:蒋勇全 7226696 13990831590
刑事执行局:柳 昭 7216995 18780769111
案件监管科:肖 航 7216932 13378242350
法警大队政委:肖建华 13508276108
民事行政检察科:谭 燕 7216993 13890867215
控告申诉检察科:张颍川 7222000 13890776833
检察技术科:白济林 7216995 18181104432
政治处助理:李亚雄 7216816 18080307939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四日左右,仪陇县国安大队教导员李峰、肖长斌等恶警对法轮功学员万杰和她的姐姐万瑞兰(居住蓬安县)进行非法抄家,抢走了她们数千元合法财产。万杰姐妹俩被迫流落他乡,长达一年不能回家。
大约在二零一三年二月七日,永乐镇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书记张某某带着永乐镇派出所的几个警察把万杰骗出门后非法绑架进了仪陇县看守所。
万杰的弟弟急忙放下手中的生意千里迢迢从广州驱车赶回了仪陇县。他找到有关人员问为什么要抓捕、审判姐姐万杰?仪陇县邪恶之徒给出的理由是:她不该到处走。但他们却拿不出“不该到处走犯法”可以对万杰进行审判的法律依据,于是,万杰的弟弟于三月十六日特意聘请了律师为姐姐做无罪辩护,希望通过走法律程序将无辜的姐姐救出来。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七日下午,万杰遭到仪陇县政法委、六一零办操控法院非法开庭审理迫害,万杰的律师为其做了无罪辩护,要求释放。
肖航是非法指控、诬陷万杰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