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四日左右,仪陇县国安大队教导员李峰、肖长斌等恶警对法轮功学员万杰和她的姐姐万瑞兰(居住蓬安县)进行非法抄家,抢走了她们数千元合法财产。万杰姐妹俩被迫流落他乡,长达一年不能回家。
大约在二零一三年二月七日,永乐镇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书记张某某带着永乐镇派出所的几个警察把万杰骗出门后非法绑架进了仪陇县看守所。
万杰的弟弟急忙放下手中的生意千里迢迢从广州驱车赶回了仪陇县。他找到有关人员问为什么要抓捕、审判姐姐万杰?仪陇县邪恶之徒给出的理由是:她不该到处走。但他们却拿不出“不该到处走犯法”可以对万杰进行审判的法律依据,于是,万杰的弟弟于三月十六日特意聘请了律师为姐姐做无罪辩护,希望通过走法律程序将无辜的姐姐救出来。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七日下午,万杰遭到仪陇县政法委、六一零办操控法院非法开庭审理迫害,万杰的律师为其做了无罪辩护,要求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