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76659
中文姓名:
柴丽萍
姓名拼音:
Chai Lip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宜良县可保煤矿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云南省宜良县可保煤矿保卫科副科长。

一九九六年法轮功学员张正华、黄兆芬夫妇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学员,电视报纸对法轮功的诬蔑铺天盖地。可保煤矿保卫科副科长柴丽萍以及保卫科人员陈思静、退管科人员杨公元就逼迫张正华、黄兆芬夫妇不再炼法轮功了,外出还要向他们汇报。老俩口当时就对他们说:「你们这是侵犯人权,我们是合法公民,凭甚么向你们报告?」老俩口不理单位这些人员的无理要求。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杨淑华女士在可保煤矿的炼功点炼完功后,可保煤矿保卫科的科长钱加寿、副科长柴丽萍,保卫科人员王忠福、解绍磊、陈思静以及现任的副矿长(当时是政法委书记)张良生、政法委人员张波就去她家找她,当时杨淑华还没有退休,她所在的可保煤矿下属的陶粒厂书记王先左也一同去了。到她家后就对她说叫她不要再修炼法轮功了。杨淑华对来的人说:「我生病住院你们没看见,我炼法轮功好了你们不让炼了!」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杨淑华给两个同事送了两份真相资料《甚么是法轮功?》、《真正的法轮功是甚么?》,被其中一个同事告到厂里。第二天,保卫科的陈思静、宜良县六一零姓田的主任以及宜良县国保大队的李猛、李云华就闯到杨淑华家里,把杨淑华带到宜良县汤池镇公安分局,后让家人交了一百元钱作生活费(宜良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宜公刑决字〔二千零一〕一千七百七十八号法定代表人杨富)十二月三十一日回家。回家后,单位保卫科柴丽萍等人经常到杨淑华家骚扰她问她在不在家之类的。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一日早上十点多钟,单位保卫科副科长柴丽萍、宜良县国保大队、宜良县六一零八、九个人闯到张正华、黄兆芬夫妇家里,不出示任何证件,也不问青红皂白,在家里一通乱抢乱翻,抢走了《转法轮》等法轮大法书籍、《九评共产党》光盘以及法轮功真相数据,没有任何搜查清单。随后就将张正华、黄兆芬夫妇带到宜良县公安局非法审讯,问他们甚么时候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为甚么要修炼法轮功等。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已经退休的杨淑华在可保煤矿医院伺候住院的老公公,宜良国保大队队长史永其带着速飞、陈丽萍以及可保煤矿保卫科的柴丽萍、汤池公安分局驻可保煤矿的警察韩利彬就来到医院,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将杨淑华从医院带走,先抄了她公公的家,搜出《九评共产党》光盘、法轮功真相小册子。抄家后又将杨淑华带回她自己的家,抢走了李洪志师父《对澳洲学员讲法》光盘一套、《转法轮》等大法书籍、炼功磁带、《九评共产党》光盘,陈丽萍还拿着相机拍照。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云南宜良张正华、黄兆芬夫妇遭劳教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17/云南宜良张正华、黄兆芬夫妇遭劳教迫害-272171.html
云南宜良县杨淑华受迫害经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16/云南宜良县杨淑华受迫害经历-27212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