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底,岳池县检察院检察员余光伦等向岳池县法院非法提起公诉。法院把唐协文弄到简易庭上秘密审判,不准群众旁听,不准辩护,派所谓的援助律师辩法轮功学员有罪,并指定两个他们串通好了的人民陪审员李大华、江云兰旁听,四个法警为他们助威。杨晓慧为审判长,史秀亭作书记员,余光伦和另外一位检方人员非法公诉唐协文。岳池县法院同时指派的援助律师蒋祖全与院方恶人同流合污,辩法轮功学员有罪。最后610、公检法狼狈为奸,非法判处法轮功学员唐协文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唐协文不服判决,上诉至广安中院,写了将近10,000字的上诉书。广安中院杨钧、杨顺超、杨天兵、万军身为执法人员,却不为善良的好人主持公道,维持了岳池县法院邪恶的原判,使唐协文含冤入狱三年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