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八月,莱州中学教师赵甠甫返回学校,由于被停发工资一年,他多次上诉之后,新任学校校长与教体局协商,决定从二零零九年八月起恢复全部工资,并通知了学校会计张节妮。而在执行过程中,张节妮在没请示校长或是政府相关单位情况下,擅自把他的工资降了三个级别,整整三百元。理由是“赵甠甫被非法劳教的一年中考核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