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三日,厂保卫科科长林运明在法轮功学员罗援朝(攀钢企业公司退休职工)家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将被子、椅子、床都搬进去),在她家前门、后门守起,六名保卫科的男青年倒班看守晚上,两名女职工看守白天,连她出门买菜都有人跟随,直到恶党十六大结束,共监视十四天。
二零零三年因罗援朝楼上一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针对此事,二零零三年三月至七月二十日期间,厂保卫科的人每天晚上五、六、七点钟都到罗援朝家骚扰。
二零零四年正月初三,罗援朝给姐姐写的私人信件被东区公安分局的警察强行扣留、拆看。针对此事,正月初八,厂保卫科科长林运明、企业公司保卫科科长、居委会 刘某某到罗援朝家骚扰。二月五日至三月十五日,厂保卫科科长林运明派两名女职工监视罗援朝四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