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11
编号:
E000077378
中文姓名:
敖小云
姓名拼音:
Ao Xiaoy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广元市法制教育中心(洗脑班)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洗脑班恶人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一日,苍溪县“六一零”头子李荣、姚某(女)又将何秀珍直接拉到广元市洗脑班,地址在广元东坝116厂的一个很隐蔽的楼房,挂牌上写着”广元市法制教育中心法制学校”,在这里何秀珍经历了四十四天的“人间地狱”。

“广元市法制教育中心”,即中共邪党在广元地区投资建成的对法轮功学员“转化”洗脑班,位于广元原116厂(地下兵工厂),于二零一零年六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一群人,包括洗脑班主任向勇(男,三十多岁)、一副主任(男,三十多岁)、胡原谅(男,二十多岁,广元元坝检察院,湖南人),敖小云(男,三十多岁,龙王供销社的)、张旋(男,二十多岁,旺苍人)在内,将何秀珍关进这座楼房的地下室。参与包夹迫害何秀珍的有刘小蓉(女,三十多岁,广元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李惠(女,三十多岁,剑阁合林镇干部),江一明(女,二十多岁,绵阳人),看守、监视何秀珍的还有何眼镜(女,三十多岁,东北人)、张旋(旺苍人)。

刚进地下室,何秀珍看到其约三十至四十平方米,没有灯,又没有窗户,伸手不见五指,又潮湿,阴冷,蚊子成群,蜘蛛网满屋。屋中间还有一个水坑,墙边放一张三尺长,四尺宽的水泥板。

主任向勇和一个副主任、胡原谅、张旋,将何秀珍带到水泥板上,坐或站,不许走动,他们两人一班,一班两小时,不断轮换,用三、四台机器放最大音量,播放诽谤大法的录像,诽谤师父的录音,地下室的回音震耳欲聋,使何秀珍头脑暴痛,昏昏沉沉,超出了她的承受极限。恶人轮番给何秀珍洗脑“转化”,不准闭眼睛,眼睛一眨,他们就破口大骂,把门碰得惊天动地响,一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折磨何秀珍。

何秀珍给他们讲大法真相,恶人们就破口大骂。

开始,他们还给何秀珍吃饭、喝水,后来若给她吃饭、喝水,就威逼叫她写“报告”,何秀珍不写。时间一长,何秀珍浑身水肿,身体支持不住。不准吃,不准喝,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不准闭眼,这样的迫害使何秀珍度秒如年,经历了四十四个日日夜夜。

有一天,恶人们突然假装好心,说是让何秀珍到地下室外面去通空气。一小时后,将何秀珍带回地下室,主任向勇、副主任、x小云、胡原谅四人,突然将何秀珍抬到铺有十几张报纸的地上站着,何秀珍还没反应过来,不知为何让她站在报纸上,怀疑他们又在使什么毒招。

正在这时,副主任把报纸掀开,让何秀珍看下面,何秀珍看到自己正被恶人放到大法师父的法像上面,她大吃一惊,心如刀割,连忙跳开。恶人们又一齐将她抬到大法书上,让她踩,何秀珍也跳过去了。恶人这种阴毒的手段使何秀珍十分气愤,内心撕裂般的痛,浑身瘫软无力,坐在地上,她向大法师父求救,恶人们一看,才停下来。

晚上,胡原谅拿来一把椅子,假惺惺的说你年纪大了,水泥板上太凉,你坐吧。何秀珍一看,上面贴着师父的照片,何秀珍跪在椅子旁,对着师父的法像泪流满面。

四十四天,何秀珍的身心受到很大的摧残,五脏六腑都受损,全身浮肿,胆结石,四十四天没闭过眼,脑袋暴痛,心慌气喘,浑身无力。

恶人们把何秀珍折磨得快不行了,叫来救护车,强行把她抬到车上,送进医院,给她打针,输水。这才通知家人,何秀珍的女儿将她接回家。回家后很长时间,何秀珍不能入睡,身心留下难以愈合的伤痕。恶人仍长期监视她。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何秀珍老人历经广元市洗脑班四十四天「人间地狱」
http://www.minghui.org/mh/ articles/2013/8/6/何秀珍老人历经广元市洗脑班四十四天“人间地狱”-27776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