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一日,宋玉升在向民众劝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时,被即墨同济派出所绑架。
这次被绑架时,即墨法院滥用法律,竟然以去年整的诬蔑材料为借口,在没开庭、没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短短几天内,偷偷非法判决。
当家属去法院要判决书时,厅长周吉红蛮横无理,不但不给判决书,面对家属对她慈悲讲述法轮功真相,竟然赶家属走。
宋玉胜被绑架后的第七天,即二零一三年八月十八日,家属去即墨法院询问情况,审判长周吉红态度蛮横,拒绝告知家属是哪一天对宋玉胜进行的非法判决,也拒绝给宋玉胜的家属非法判决书,并无理驱赶家属。当家属问及依据哪项法律判决时,周吉红怔了一下,才答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即墨市法院周吉红在青岛第三看守所(普东看守所)对王秀英、何秀香秘密开庭,所谓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由于做贼心虚,开庭时间总共也就十分钟左右,就草草收场。
律师在家属的陪同下,去法院查阅卷宗时,遭到了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周吉红的刁难。在律师的据理力争下,才允许对卷宗拍照。同时,向法院递交了依法开庭申请。
近日,何秀香的律师面见市法院副庭长周吉红和610办公室头目王某,律师正告他们:我的当事人(何秀香)是无罪的!破坏法律实施的恰恰是你们自己。
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即墨法院在即墨普东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王秀英、何秀香开庭。没料到,法官周吉红一开庭,没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就直接宣判,非法判两位法轮功学员3年徒刑。十月十三日,青岛中院对即墨市法轮功学员王秀英、何秀香上诉案进行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