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18日,桦川县监察局以桦监发[2000]6号文件下文,以拒不执行中央和国家各部委的通告、通知精神,违反行政纪律为由,强迫单位将董秀凤调离原工作岗位,降一级工资的处分。桦川县电视台派记者对她非法威逼采访,县“610” 办公室陈凤春等人找她谈话,逼她放弃修炼法轮功,同时对单位施压,威逼、恐吓家人。
2006年6月18日,董秀凤和姐姐在同修家一起学法交流时,被同修家对门的警察陈福(音)蹲坑监视举报,遭到时任县公安局局长张云泽、国保大队魏占文、城北派出所所长吴占奎、邵春明等人绑架关押到桦川县收容所。此次迫害是蓄谋已久的,参与迫害构陷的有:当时宣传部部长兼“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非法组织)头目陈冼、陈凤春(临时借调的),公安局局长张云泽、国保大队魏占文、城北派出所所长吴占奎、城北派出所陈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