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06
编号:
E000078376
中文姓名:
蔡永霄
姓名拼音:
Cai Yongxia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伊春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伊春市伊春区法院公诉人。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下午两点钟,伊春市伊春区法院在三位律师没有到庭之前就私自非法开庭,对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女士进行非法庭审。

当日因为大雾飞机航班延误,当事人的一位律师不能及时到庭,所以律师们准备跟法院协商是否能延期一两天。上午三位律师打电话找李永胜庭长协商开庭一事,可是打了多次电话也没找到李永胜(不接电话)。而且三位律师分别打,李永胜就是不接电话。之后上午十一点两位律师去了法院,法院人说李永胜不在,之后又说李永胜在院长黄英玲办公室,但不让律师进去,可是下午法院匆匆开庭。

下午律师和家属准备再上法院协商延期开庭的事,因储玉坤律师因天气问题,航班延期,火车买不到当天的票,所以就在律师和家属不知道开庭的情况下,下午两点开庭了,等律师到庭非法庭审已经过半。非法开庭时当事人刘艳华不配合,说律师不到场,不配合开庭,也不承认这种开庭。对公诉人提出的任何问题都不回答。公诉人蔡永霄说你们的律师不来了,被刘艳华当时否定说:我不相信你说的话,我的律师一定会来。这时赵律师和江律师两位律师风尘仆仆赶到法庭。

刘艳华问律师是甚么原因现在才到,赵律师说因天气原因飞机不能降落,储律师刚下飞机,应该快到了。审判长说等三十分钟,不到就不管了。这时储律师到了,江律师首先问你们是不是已经开庭了,审判长说这个事不要再纠结了,让公诉人往下进行,公诉人用宪法300条指控刘艳华,刘说我不懂法,望公诉人给我背一下,公诉人大怒,我不能给你背,让你的律师给你背。审判长让公诉人继续往下进行。

主审法官和公诉人在法庭上表演非常嚣张,不让当事人说话,不让律师说话。当庭律师指出他们是在违法操作时,审判长黄瑛玲立即给予警告,律师无奈只好沉默。另一律师举手示意发言,公诉人蔡永霄故意装作看不见,刘艳华说律师要发言,我不能回答你的问题,公诉人蔡永霄说让不让他说话审判长说了算。在这种邪恶的情形下三位律师当即决定,愤而退庭,当时赵永林律师对公诉人说:你们自己玩吧,今天的一切你们都有录像,你们所做的一切都有记载,我要控告你,因为你们不能公平公正。

三位律师离开后,随即到中院、市检察院信访科递交了控告书。非法庭审又持续了半个小时左右。三点多钟就休庭了。最后公诉人蔡永霄说建议法庭给俩位当事人以重判八年至十年,甚么时候宣布结果另行通知。非法庭审就这样草草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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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伊春市法院开庭迫害两善良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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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