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萬柏林區公安局政保科長鄭永生與和平北路派出所的王震海把重機法輪功學員梁彩珍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十六天。臨過新年的一天,向萬柏林地區的四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每家勒索五千元才把人放出來,沒有給開收據,還讓家屬寫保證看人。
萬柏林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後改任萬柏林公安局禁毒大隊教導員、東社派出所所長。以卑鄙手段誘騙法輪功學員給他們提供用來迫害的情報;使用高壓電棍、酷刑等手段極為凶殘的手段折磨法輪功學員。是槍擊法輪功學員崔中江和孟峰偉腿部使之致殘的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