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级法院法庭上大法弟子牛桂芳讲述大法被迫害的真相并慈悲劝善。两位律师依据《宪法》和法律以及大量的事实,推翻了沈北新区法院一审中对牛桂芳的所有指控,证明修炼法轮功受宪法和法律保护。律师还劝告当庭参与的所有人员“人在做,天在看”,不要做违背良知的事,将来要承担责任的。
然而,参与庭审的沈阳市检察院江志强、陈萍萍;中法法官张海军、刘大勇、罗冠杰,罔顾律师辩护,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对牛桂芳、曲丽红做出维持原判的非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