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审判过程完全违背宪法和法律规定,是偷偷摸摸地进行的。他们不允许大法弟子请律师、不允许辩护,由于心虚、害怕他们的恶行被曝光,他们不敢让大法弟子旁听,不敢让世人旁听。为了达到邪恶的目的,开庭前通知家人:“开庭时只允许2人旁听;而且进入法庭时要非法搜身;开庭期间不允许离开法庭;禁止说话、禁止记录。”
在法庭上,刘红梅义正辞严地斥责历下区法院的违法行径,几次将邪恶法官朱庆臻辩驳得无言以对,刘红梅正告邪恶法官:“这种审判完全是非法的,是践踏人权的,你们的审判是心虚的、见不得人的。你们将来一定要为你们今天的所为去负责、去偿还的。”恶人朱庆臻恼羞成怒,命令恶警禁止刘红梅说话。
山东济南市大法弟子刘红梅2003年4月29日被非法判刑7年,到2006年7月25日仍在济南女子监狱遭受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