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6
编号:
E000079295
中文姓名:
庄旭
姓名拼音:
Zhuang X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汕头澄海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澄海区法院】
电话:86985032、86985033、86985004
院长:刘继青86985001、889467789、13322772233、13889962233
副院长:陈少雄86985010、88830463、13902735950
立案咨询:0754-86985059
信访投诉:0754-86985000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头市澄海区法院主审法官。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一日,在汕头市澄海区法院对王洽进行第一次非法庭审的过程中,律师要求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遭到拒绝继而退庭。十月十五日,澄海区法院对王洽进行了第二次非法庭审,王洽家人另请了两位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

在法庭上,律师从法律角度力证汕头公安局国保支队林为民、李东明等人刑讯逼供的非法证据无效,且指出所谓的“法制学校”——劫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的拘禁是非法的,要求法庭无罪释放当事人。王洽本人讲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和炼功后身心受益的经过。在610的操控下,澄海区检察院公诉人陈益庆,利用所谓《刑 法》第三百条起诉。当庭法官庄旭、林焕生、王馥芬等人没有过多的表态,草草把程序走完。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东汕头法轮功学员王洽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7/广东汕头法轮功学员王洽被非法判刑三年半-28236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