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振兴区检察院拒绝律师查阅孙忠仁的卷宗,二零一四年三月十日,孙忠仁的家属到振兴区检察院询问情况,案卷科人员称:孙忠仁的案卷不在案卷科,在公诉二科科长孙国志那里。家属给孙国志打电话,不料孙国志说:“不在我这儿,我这儿的案卷太多,我给李晓影啦。你找她吧。”并把李晓影的办公电话告诉家属。家属给李晓影打电话。结果李晓影说:“案卷不在我手里,在领导手里,我也看不到。”
家属问孙忠仁的案卷什么时候能到法院。李晓影说最长时间六个半月。家属又问:“到时候你们通知家属吗?”李晓影说:“不通知家属,律师能知道吧。”
这时来一个三十多岁的人,对家属说:“你们有什么事就找我,有什么事你们就对我说。”家属问:“你是孙国志吗?”此人说不是。后证实此人是检察官朱小峰,担任公诉人。
家属问他:“我们花了那么多钱请律师,听律师说你们不让阅卷?”朱小峰说:“案卷在领导手里,我们也看不到。”
家属说:“律师说了,炼法轮功不构成犯罪。”朱小峰竟说:“你们找的律师代表个人,我们代表国家。律师说没罪就没有罪吗?你上大街上去问问,看看他们都怎么说。”家属质问:我们请的律师也有国家发的律师证。你们学的不是一个法律吗?大街上的人说犯法了就可以判刑,如果大街上的人说不犯法,是不是就可以放人?
辽宁丹东振兴区法院原定于三月十一日对法轮功学员范玉芹非法庭审,因法官陶占华去外地开会取消。后又定四月二日开庭,代理律师没接到通知,又取消。之后于四月八日非法开庭,法院仅限两名亲属旁听。
范玉芹对强加给自己的罪名都不认可,坚持自己无罪。振兴检察院公诉人朱晓峰、李晓影分别宣读了所谓公诉词。把和她一起被振兴国保和丹东纤维派出所绑架的丈夫(已非法判刑四年,现被非法关押辽宁监狱)的所谓证据妄图成为构陷范玉芹犯罪依据,说是这些和她也有关系,律师反驳这是庭审丈夫还是庭审范玉芹,搞错了吧,公诉人无语,又强行用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大法是佛法,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给范玉芹定罪。
辽宁丹东振兴区法院原定于三月十一日对法轮功学员范玉芹非法庭审,因法官陶占华去外地开会取消。后又定四月二日开庭,代理律师没接到通知,又取消。之后于四月八日非法开庭,法院仅限两名亲属旁听。
范玉芹对强加给自己的罪名都不认可,坚持自己无罪。振兴检察院公诉人朱晓峰、李晓影分别宣读了所谓公诉词。把和她一起被振兴国保和丹东纤维派出所绑架的丈夫(已非法判刑四年,现被非法关押辽宁监狱)的所谓证据妄图成为构陷范玉芹犯罪依据,说是这些和她也有关系,律师反驳这是庭审丈夫还是庭审范玉芹,搞错了吧,公诉人无语,又强行用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大法是佛法,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给范玉芹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