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899
编号:
E000079871
中文姓名:
陈芳花
姓名拼音:
Chen Fanghua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黄梅县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0713-3326638 传真:0713-3326474
检察长:杨 戬:0713一3329908 、3328918、13597581888
王江峰:0713一3326976、 3358818、13707257326
陈芳花:0713-3362329
鲁建芳:0713一3326516、 3329615、15997362098
石河水:0713一3326580、 3325158、1347766866
王晓波:0713一3329461、 3332999、13872036999
程金国:0713一3326526、 3332199
周曙光:0713一3326660、 3325869、3633359
王怀金:0713一3326672、 3324725、13339955316
陈仲儒:0713一3326656、 3351961、13971706865
张 汉:0713一3326667、 3322510、13707257510
左刚华:0713一3326575、 3325565、13886431108
何 勇:0713一3326638、 3333319、13907254856
近照:
家庭住址:
陈芳花,电话0713-3362329
迫害事实:
湖北黄冈市黄梅县检察院公诉人。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早晨,法轮功学员戴美霞突然遭到黄梅县和九江市警察绑架。两天后被劫持到湖北省洗脑班,遭酷刑折磨八十八天。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黄梅县法院对戴美霞非法开庭,来自北京、广州两位正义律师从法律角度阐明《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言论自由,戴美霞信仰法轮功合法,要求法庭无罪释放。庭审中,一法官当庭昏迷倒地,令在场法庭人员惊恐不已。可是,黄梅县法院不顾上天的警示,仍然强行诬判戴美霞五年。

戴美霞委托律师上诉到黄冈市中级法院,黄冈中院于八月份驳回原判。黄梅县法院将材料退回到黄梅县检察院,现检察院又重新起诉到法院。

二零一四年一月六日,戴美霞的儿子在亲友的陪同下到黄梅县检察院,讼诉人陈芳花说:戴美霞的“案子”又起诉到法院去了。亲友问:戴美霞遭到酷刑,你知道吗?陈芳花称不知道。戴美霞的儿子呈上“控告书”,陈芳花说等有空好好看看。亲友说:“戴美霞只是炼功健体,关这么长时间了,你就做点好事,让她回家过年吧!”陈芳花说:“我没有权力放她,我是按法律办事。”亲友说:“宪法规定信仰自由,你要按宪法办事就不会错,你按‘上面’办事,如果错了,我们找不到别人,可找得到你。”陈芳花一听高声嚷嚷:“戴美霞是政治问题,她反党……”。

二零一四年三月,戴美霞的亲友又到检察院找公诉人陈芳花,劝她撤诉,她说她没有那么大权力,叫戴美霞转变态度、不要反党反国家。公诉人竟然搞不清党和国家的概念。陈芳花还说收到好多信件,态度已没有原来蛮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原判被驳回 湖北黄梅县检察院再次构陷戴美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16/原判被驳回-湖北黄梅县检察院再次构陷戴美霞-288798.html
起诉戴美霞 检察院称是“政治问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4/起诉戴美霞-检察院称是“政治问题”-28568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