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6
编号:
E000079922
中文姓名:
柏桦
姓名拼音:
Bo Hua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曲靖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法院代理审判员。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九日,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集体出动,绑架了陆良县刘谷芳、梁国芬夫妇、李小美、太琼仙、彭平国、杨琼官、念冬梅七位法轮功学员,同时对他们非法抄家,除念冬梅外,其余六位法轮功学员均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零年八月,曲靖市检察院检察官肖燕飞、龙明辉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诬陷七位法轮功学员。十月十五日,曲靖市中级法院对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一个多月后对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三年至十二年不等。参与迫害的有:审判长高卜强、审判员赵俊栋、代理审判员柏桦、书记员张蕊。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云南陆良县太琼仙被非法判刑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21/云南陆良县太琼仙被非法判刑迫害-288967.html
云南刘谷芳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21/云南刘谷芳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28898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