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九日,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集体出动,绑架了陆良县刘谷芳、梁国芬夫妇、李小美、太琼仙、彭平国、杨琼官、念冬梅七位法轮功学员,同时对他们非法抄家,除念冬梅外,其余六位法轮功学员均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零年八月,曲靖市检察院检察官肖燕飞、龙明辉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诬陷七位法轮功学员。十月十五日,曲靖市中级法院对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一个多月后对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三年至十二年不等。参与迫害的有:审判长高卜强、审判员赵俊栋、代理审判员柏桦、书记员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