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四川绵阳市中级法院罔顾法律,对马子生、母志太、李双全、汤明、马明丽、任碧英、戴长权等七位法轮功学员的上诉案,作出维持非法原判的判决五年。
二月二十六日上午,李双全的妻子和儿子到绵阳中级法院找到主审法官刘蕾。李双全儿子问了刘蕾几个问题:“我父亲李双全的案子是中级法院合议庭判决?还是需要上报?”刘蕾说:“现已经上报了。”李海涛又问:“为什么中级法院不能作出裁决?”刘蕾说:“这样的案件是属于思想意识形态的,我们对案子是比较慎重的,不是哪一个人说了算的,要上报省上作出判决。”又问:“如果以后判决结果有什么问题,由哪方来承担责任,省上还是中级法院?”刘蕾说:“各担一半的责任。”
三月十四日上午,李双全家属再次去绵阳市中级法院找刘蕾,只见到陪审法官周坚就问:“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刘蕾法官给我们说李双全他们还没有判决。你们早就判了,人也送走了,刘蕾法官为什么骗我们?”
家属后来才知道李双全、马子生等被送到乐山市全福镇嘉州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