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零年六月,已于二零一九年退休的巴中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马良辉涉嫌严重违法,被查。马良辉被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平昌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马良辉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案。
马良辉,男,汉族,一九五九年三月生,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历任南江县公安局政委、平昌县公安局局长、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局长、巴中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零一八年九月,在巴中市公安局工作,保留正县级待遇;二零一九年四月,退休。
马良辉对巴中市公安局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