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街道「综治办」副主任陈明、牛营子(贡屯)村书记刘连学、村长石利伟、治保主任郭喜恩、妇联张素杰、会计石进(女)等人对法轮功学员石春德监视、跟踪,要求石春德不许出门,如果出门要由村官陪同。石春德来到城里办事还没办完就被他们开车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