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1
编号:
E000081009
中文姓名:
左文洁
姓名拼音:
Zuo Wenjie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清河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健康西路180号,邮编223001
院长:卢正苏 13005239319 (多年来直接参与迫害)
副院长:江兴安 黄波 金琴 董坚
院长办电话:0517-83589004 83339004 80879104 83339008 83339010
刑庭与少年庭审判长:张祖超 18005236269 (多年来直接参与迫害)
刑庭庭长:林小军
少年庭副庭长:李博
办公室电话: 0517-83589133 80879133
审判员:左文洁 18005235580 (多年来直接参与迫害)办公室电话:0517-80879135
审判员:郭璇 陈锦兰
清河区法院执行局: 薛同忠 李磊 王松 电话0517-80879035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淮安市清河区法院审判员。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非法庭审时,在审判长张祖超核对了左康伟的身份后,王士新要求出于人道考虑去掉左康伟的手腕上的手铐,遭张祖超拒绝。

在王士新发表辩护意见时,多次遭到审判长张祖超打断,要求只能就事实部份进行辩护,故王士新未能将辩护词读完,但最主要的上述几点意见已表达清楚。公诉人对王士新的辩护哑口无言;法官忐忑不安,连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机会都不给,就匆匆宣布休庭,一边抱怨不该接法轮功案子,一边急速离去。

这次法庭的组成人员为:审判长张祖超,男,近四十岁,清河区法院刑庭庭长;审判员左文洁;陪审员,女,姓名不详,约六十岁;公诉人宦莉莉,女,不足四十岁。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下午两点十五分左右,淮安市清河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士新,来自北京的李长明律师出庭为王士新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驳倒了所谓公诉人的所有指控,要求依法释放王士新。

开庭地点是清河区法院第六审判庭,审判长卢正苏、审判员左文洁(女),一位陪审员和一位书记员。二位公诉人是赵屹(女)、翟艳兰(女)。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十点十分,淮安市清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郑洪霞非法开庭,家人请北京张律师为郑红霞做无罪辩护。
审判长:江兴安。审判员:左文杰。公诉人:康莉莉。一位陪审员和一位书记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8/29/给警察写信劝善-江苏郑红霞遭非法庭审-333685.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2/13/曾被冤判三年-江苏淮安王士新再遭非法庭审-324091.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22/江苏左康伟被非法庭审-丈夫出庭辩护-29378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