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参与冤判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主要人员:
朝阳市中级法院刑二庭
庭长:李国军 办公电话:0421-3886049 手机:18642196049
副庭长:孟凡石 办公电话:0421-3886058 手机:18642196058
副庭长:曹学昌 办公电话:0421-3886122 手机:18642196122
审判员:李海山 办公电话:0421-3886035 手机:18642196035
审判员:王曙光 办公电话:0421-3886047 手机:18642196047
审判员:付玉东 办公电话:0421-3886064 手机:18642196064
主审法官:陶 蕊 办公电话:0421-3886100 手机:18642196100
助理审判员:华政通 办公电话:0421-3886357 手机:18642196357
朝阳市各法院、检察院的执法人员多年来,在明知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的情况下,仍违法办案,昧着良心冤判了众多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古稀之年的老人也未能幸免,八旬刘殿元被枉判11年半,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枉判重刑后被活活残害死在黑监狱里。 不服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将冤情上诉到朝阳市中级法院,因多年来朝阳市中级法院对下层法院的枉判起着所谓的“指导”作用。所以朝阳市中级法院将上诉的近百名法轮功学员一律维持原判。
朝阳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多年参与冤判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主要人员:庭长李国军、副庭长孟凡石、副庭长曹学昌、审判员李海山、审判员王曙光、审判员付玉东、主审法官陶蕊、助理审判员华政通。
龙城区法轮功学员王萍珍被非法判刑五年,上诉到朝阳市中级法院,法官曹学昌公然要求辩护律师按照他的口径辩护,甚至要按照他的要求提问。当律师说:“我要依法做无罪辩护。”刚说了两句话,曹学昌就象发疯一般叫喊:“他宣传法轮功!把他撵出去!”一群“法警”蜂拥而上,连推带搡,把正义律师赶出法庭,野蛮辱骂并且威胁要动手殴打,还强行抢走了律师的提包,并擅自打开翻找。
辽宁北票大法弟子房海玲案一审被判六年,上诉后,案子已经移交朝阳中法,定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二审开庭,法官叫曹学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