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波,他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国家宪法和法律,公然随便抓捕守法公民。如:今年上半年,他参与抓捕市内法轮功女学员胡某,将她带到派出所后,强迫胡某在所谓的“不修炼的保证书”上签字,被拒。后由胡某丈夫签字,才肯将胡某放回家,目的是想让她放弃修大法。此外,他还象土匪一样,到胡某家抢走大法书和几千块钱的人民币。
最近,陈清波遭恶报,患上了血癌,已不能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