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前,陈尚昆就迫不及待的指示公安系统对全县的法轮功学员疯狂搜书、抄书,无理阻止学员集体炼功。对此,本县部份法轮功学员集体去省政府上访,反映静宁县公安局执法犯法、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七二零”中共江氏流氓集团全面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陈尚昆更是不遗余力的配合邪党和江氏流氓集团打压迫害法轮功。直接、间接指挥和授意县公安系统对全县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搜书、逼书、抄书及查抄其它法轮功资料。同时,将这些学员绑架到拘留所或集中到乡镇政府办洗脑班,强制洗脑、签字、写不炼功保证。强迫学员在电视上表态。非法拘留通过上访要求归还法轮功书籍的学员,勒索巨款后放人。甚至赤膊上阵,亲自参与抄书、绑架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一年一月,陈尚昆将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枉定一年半至三年劳教。
陈尚昆紧追共产邪党迫害法轮功,虽然捞取了一些政治资本,得到晋级、提干、树立为“先进”,受到邪党上级部门的“表彰奖励”。但天网恢恢,神目如电,他的恶行终于招来了恶报。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陈尚昆去医院检查确诊患肺癌,经多方医治无效后,又发展成骨癌,于二零一一年五月在痛不欲生中死去。死时大腿上的肌肉从骨头上自行脱落,其状惨不忍睹。时年五十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