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1年过年前后,杨俊任汪洋派出所副所长期间,他胁迫当地一大法弟子写“保证书”,企图送洗脑班迫害。杨俊还多次骚扰该大法弟子家属、领导。
约2008年10月23日,杨俊酒后驾公交车在眉山市(办私事时),撞死一位三、四十岁的农妇,酒精测定超标,赔死者家属23万元人民币。在华西都市报有报导。知情人都知道,这是杨俊迫害大法遭的恶报。
杨俊本该开除公职,判刑,但他用了九十万元人民币拉关系,走后门,后被调到汪洋综治办当副主任。杨俊还在汪洋镇华西街“欧式山庄”有股份,这是一家色情娱乐场所,是中共邪党官员保护下的一个非法营业的色情淫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