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085559
中文姓名:
周明芹
姓名拼音:
Zhou Mingqi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泰安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8号,邮编271000
电话:0538-6712368
院长朱旭光
法官王舰:0538-6986062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泰安法庭。

凌晨五时许,他们把王之华和正在儿子家看孙子的卞学云一起带回华丰矿。接着抄了王之华的家,把师父法像、法轮图形、各种大法书籍、师父讲法录像带、录音带、光盘以及弘法资料、横幅等等尽数掠去。他们把王之华带走了。

宁阳县公安局、矿务局保卫处、在华丰矿领导陪同下,对王之华连续提审问话,后交当地法庭。第二天,他们把王之华夫妇和其他所有法轮功学员(大约六、七十人)都集中在保卫科一个大会议室里,由王业录负责放污蔑大法的邪恶录像,对法轮功学员强行洗脑,强迫学员在摄像机前说“不炼”的话。法庭周明芹由王业录陪同,半夜三点提审王之华,五点后才让睡觉,连续三天无果。周明芹很坏,提审时他叫王之华站在空调风口处挨冻,冷风吹得他腿很痛。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日,王之华正找了一帮人在泰安装修新房子,妻子卞学云也在泰安小儿子家看孙子。宁阳县公安局长李华、华丰矿保卫科孙少朋不容分说,就把他老两口绑架到淄博王村洗脑班。那里关押着全省各地的许多法轮功学员。整天播放攻击污蔑大法和师父的邪恶录像,散布邪党谎言,对学员强逼洗脑。他们在那里吃不下、睡不着,心里特别难受。卞学云在洗脑班被关押了三十二天。王之华始终不配合邪恶的要求,被关押了六十五天,直到八月三日才放回家。

回来后,矿上针对王之华,召开了由矿书记杜庆友主持,县公安局长、秘书及矿保卫科长张印参加的会议。公安局长讲了话。杜庆文说:如有人再出事,一切费用按六万元折扣,罚款一至六千元等等。不管怎么吓唬,王之华都不为所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泰安王之华夫妇被迫害经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0/19/山东泰安王之华夫妇被迫害经历-29915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