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吉林辽源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田宜凤、田宜富、张桂霞、张延刚、刘庆华、陈秀兰时,下令警察绑架辩护律师。目前法轮功学员家属及律师要求追究参与迫害者的罪行。
在法庭上,律师张科科、石永胜为田宜富、张桂霞做了无罪辩护,并依法提出解除戴在张延刚身上的工字型手铐和脚镣,审判长周凤武屡次打断律师的正常发言,不允许张科科陈述依据宪法和法律做出被告人涉信仰自由的辩护意见,陪审员陈立明(音)辱骂张科科律师,更为恶劣的是周凤武还下令休庭,把张律师带出法庭,由泰安公安分局五六个警察强行押至到该局并搜身,该局副局长兼国保大队队长金振宇给出的传唤理由竟是:你竟然做无罪辩护。